商务部对内资租赁的监管部门进行调整
发布时间:2011-7-26 点击:2972

      日前,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商务部对部分内设司局的名称和主要职责进行了调整,将内资租赁的审批和监管部门由市场体系建设司改为流通业发展司。两个司的交接工作已基本完毕。 
    从2003年开始,市场建设司即负责对内资租赁企业的设立和监管,期间,会同国家税务总局共审批内资租赁企业7批53家。
据悉,外商租赁的监管部门仍为外资司。从2010年开始,外商租赁企业的审批权已经下放到省市级商务管理部门和国家级开发区。据中国租赁联盟统计,截止目前,全国正在运行中的外商融资租赁企业已超过140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