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上报材料审核期放宽
发布时间:2011-10-29 点击:4086

    据投行人士向内媒透露,中国证监会已放宽了IPO(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报材料的审核周期,不再有三个月的预留审核时间,只要发行人的IPO财务资料在有效期内都可以进行申报。证监会发审委工作处此次下发的“关于首发申报材料的最新要求”显示,发行人的首发申报材料,不再预留三个月的审核有效期;发行人的财务材料只要在有效期内都可以申报。对此,一投行部人士称,“从证监会取消三个月预留审核时效的做法来看,现在随时可以上报有效期内的首发申请,IPO审核节奏将会加快。”从近期IPO过会率的降低来看,证监会在放开申报时效的同时,也在收紧审批的尺度。数名参与九月底的保荐代表人均表示,证监会已向他们明确表示,今年争取对“IPO材料的预披露适度提至初审会之前”的做法向社会征求意见,明年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