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法院融资租赁纠纷案件大幅上升
发布时间:2012-3-14 点击:3462
       日前,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勉在接受媒体访谈时说,近两年来,天津法院融资租赁纠纷案件大幅上升。

       2010年,全市法院受理融资租赁纠纷案件数量是101件,2011年截止到11月份受理案件335件,比上年全年上升了232%,两年来审理融资租赁案件总标的额达到人民币717,743,943元。

  张勉说,近年来,国家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相关政策措施,大力支持天津市融资租赁业发展壮大,与此同时,天津市政府也不断改善融资租赁发展环境,初步形成了聚集效应和比较优势。由于天津融资租赁发展态势较好,融资租赁法制环境营造得好,很多融资租赁企业在签订合同中,都将天津作为纠纷管辖地,比如工银租赁公司与青海碱业公司案件,虽然被告所在地是青海,合同履行地(租赁物所在地)也是青海,但是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的管辖地却是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