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发布融资租赁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发布时间:2016-11-16 点击:6450

近日,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市金融工作局联合发布《天津市融资租赁业发展“十三五”规划》。规划提出,到2020年底,力争全市租赁业(含金融租赁公司和内、外资融资租赁公司)总资产突破1.4万亿元,租赁资产突破1.2万亿元。“十三五”时期,全市租赁公司总资产和租赁资产年均增速保持15%以上;金融租赁公司(含专业子公司)力争达到15家;总资产超100亿元的租赁公司超过25家。

规划还明确提出“十三五”期间租赁业改革发展的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加快建设国家租赁创新示范区,发挥辐射带动作用;构建多元租赁机构体系,增强集中集聚效应;推动管理经营创新,优化行业发展模式;推动产品服务创新,加大服务实体经济力度;推动融资租赁业国际化发展,服务对外开放战略;拓宽租赁公司融资渠道,支持企业可持续发展;积极争取先行先试政策,支持行业创新发展;加强行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配套服务水平;健全风险防控体系,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天津市金融局局长表示,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和社会各界支持下,经过全行业共同努力和奋斗拼搏,天津融资租赁业成为继北京、上海等金融发展高地之后又一金融业态增长极,为“十三五”期间更加健康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这个规划的出台有利于全面推动天津市租赁业创新发展,同时也是我市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融资租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6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金融租赁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69号)要求的重要举措,为“十三五”期间融资租赁行业巩固发展优势、突破发展瓶颈、聚集资源人才、开拓国际市场、再创政策制度新优势,加快国家租赁创新示范区建设,提供了时间表、路线图和任务单,相信其将对全市融资租赁行业健康发展会产生积极的指导和引领作用。